根据《关于印发<清远高新区促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清高委〔2017〕23号)文件要求,我区组织企业申报2020年度第一批《清远高新区促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上市企业扶持”专题。经审核,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现对上述企业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6月30日至7月6日,共七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服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0年度第一批清远高新区促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资金计划安排表
广东清远高新区技术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企业服务局联系人:黄耀平,联系电话:0763-348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