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清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挖掘并培育拟上市企业,决定在高新区范围内对有上市意愿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选出一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行业内占据优势、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并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股改一批、上市一批”原则,分层次按阶段壮大上市培育企业库。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取标准
依法在清远高新区辖区内商事登记和纳税的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盈利能力强的传统工业企业及发展潜力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选取标准可参照但不限于《清远市上市后备企业认定条件》(附件1),旨在选出一批有上市意愿且成长性好企业进行分层培育。
二、工作要求
请各企业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积极申报,并于2021年6月15日下班前填写好《上市意向企业情况表》(附件2)和《xxx上市意向企业汇总表(模板)》(附件3),将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及电子版表格发送到邮箱kfq3483652@163.com。如有更新情况,请于每季度末将更新情况发送到上述邮箱。
附件:1.清远市上市后备企业认定条件.doc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联系人:罗东晓、陈丽云,联系电话:348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