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清远高新区科技体制改革,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规范清远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和《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区研究制定了《清远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9月1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来函请寄: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203室(邮编511517,联系电话3483878)
(二)电子邮件:qygxqkjj@163.com
(三)传真:0763-3483337
附件:清远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