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对《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2021-2030)
规划年限:规划年限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0年。
规划范围:本规划热源点位于清远高新区,本规划供热范围以该热源点为中心半径 10 公里区域,规划范围主要是清远高新区。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清远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清远高新区1号区管委会大楼204办公室
联系人:钟铭炘
联系电话:0763-3484739
邮箱:qyjjkfq@163.com
三、受委托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的名称
受委托单位: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1、42层
联系人:雷保明
联系电话:13502779657
环评单位:江西鑫环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办事处
联系人:王姗姗
联系电话:15238863886
四、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1年9月 29 日至2021年10月 16 日。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附后,可直接下载后填写。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可通过邮件及快递等形式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本次公示后,将对征求意见的公众进行问卷调查。
特此公告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