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清远高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管理工作,推动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高质量发展,根据《清远高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精神,我办草拟了《清远高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上述《实施细则》提出建议或意见。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寄、电话、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308室。
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号区。
电话:0763-3483886,传真:0763-3483278。
附件1:清远高新区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