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高新区管委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清远高新区管委会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1-21

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按照《清远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清远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普法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治理念,积极为我区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稳步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区领导班子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成员配合抓,切实做到领导严格把关,责任细分到位,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规定动作”列入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二是领导带头学习宣传。今年以来,区领导班子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区党工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清远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优化开展工作的能力。本年度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开展法治相关专题学习共10次。

  (二)坚持以学促行,增加法治意识。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高新区大讲堂”“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进一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深、学透,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编印《公务员法律法规读本》《清远高新区新时代机关党支部工作指南》,累计向全区干部职工征订发放法律法规学习用书500多册,要求区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深刻领会把握好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二是依托智慧普法平台、学法系统、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和自行学习,积极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党史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点课程,切实提高我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自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党史专题学考暨2021年度学法考试以来,我区应参加学法考试人员68人,参与考试人员68人,参与率100%,考试成绩平均分达99.97分,依法行政知识普及率得到显著提升。三是以“八五”普法学习为契机,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多形式开展学习,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广泛宣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能力,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

  (三)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审批工作。一是及时高效执行新政。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相衔接,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要素、复杂程度等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科学调整分类管理,依托第三方技术评估单位,严审环评编制质量,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合理、环保措施不到位等的建设项目落地,确保审批全过程合法、高效。二是加强平台监督管理。根据12345政府服务热线协调会议机制,一年来高新区(清城区)行政审批局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11场次,集中协调了167件牵涉多个职能部门或职责不清的工单。加强对成员单位的业务培训,有效提高成员单位处理工单的水平,提高工单满意率,并大幅减少被发放红黄牌。加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运营管理,及时处理清远市网上中介超市业务,上半年在中介服务审核165宗,其中通过157宗,不通过8宗。三是依法做好审批工作。持续推进绿色通道、环评豁免、与多部门联动提前介入等政策,2021年,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共办结发改、工信、环保各项审批事项161宗,按时办结率10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8宗,企业投资备案项目97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36宗。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设立企业开办专区。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派驻企业开办专区,负责受理企业设立登记业务。制定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流程图、印制“企业开办”办事指南,开通“企业开办”审批线上服务,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及税务Ukey、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一网通办”,线上与线下申办全流程办理结果在“一窗通取”专窗领取。截至12月31日,企业开办专区成功办理新成立企业业务2750宗,共发放公章5292个。二是开设特色窗口。在区政务大厅设立了“水电气”公共事业服务窗口、“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专窗、“工建改专窗”、“政策兑现”等综合窗口,并对群众办理较多的税务和市场监管业务开设了延时服务。特别是今年5月在1楼显著位置设立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延时服务”窗口,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切实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办成事。截至12月31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已处理协调29宗业务,“延时服务”窗口已处理665宗业务。三是线商事主体自助登记功能。高新区(清城区)政务中心上线24小时商事主体自助登记功能,实现了企业申报自助快速审批、自助打印营业执照、智能辅助填报等功能。2021年,通过“市民之窗”自助服务终端办理业务4.02万余宗,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和优化营商环境。

  (五)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保障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十四五”规划,制定完善《清远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清远高新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跟踪服务制度》《清远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清远高新区促进建筑业企业发展实施细则》《清远高新区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引入管理行为,科学布局产业体系,更好服务企业。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规则制度,制定完善《清远高新区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清远高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管理暂行办法》《高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合同(协议)签订委托授权管理办法》《清远高新区辖区内治安事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主要存在问题

  2021年,我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法治学习和宣传推广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环保、市政管理、市容环境等监管难度大、整治难,主要依靠协调市或者清城区部门来推进,一定程度上效果不理想;三是“一站式”政务服务有差距,目前我区政务服务大厅功能设置较为拥挤,部分与群众和企业关系密切的部门未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不齐,达不到我区“两集中、三到位”的工作要求,与省市关于“一门式、一窗式”的要求差距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以法治建设为抓手,继续加大依法行政实施力度,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社会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努力。

  (一)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规化、常态化,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二)持续推进法治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内容,全面准确把握新要求、新观点、新创举,注重思想引领,狠抓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办好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和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

  (三)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对照上级要求,对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加强各部门的并联审批力度,严格按照审批事项目录,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审批工作,为市、区中心工作做好审批保障。主动为企业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对接重点项目,开展跟踪服务,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为我区审批工作提质增效。

  (四)积极完善管理体制机制。针对我区部分管理体制当前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积极对接协调上级部门,与时俱进完善我区管理体制机制,力争在安全生产、环保、城市综合管理等方面形成更加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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