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对《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2021-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附后,全本报告书可以通过邮件、电话、快递等的方式获取,联系方式如下:
(一)委托单位:清远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清远高新区1号区管委会大楼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3-3484739
(二)受委托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
受委托单位: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1、42层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13502779657
环评单位: 江西鑫环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办事处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23886388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规划热源点位于清远高新区(高新区银英公路旁),本规划供热范围以该热源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区域,规划范围主要是清远高新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该范围内的行政村以及该范围内的团体组织、管理部门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附后,可直接下载后填写。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可通过邮件及快递等形式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反馈至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本次公示后将采取公众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内的公众进行问卷调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20日)提出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pdf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