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高新区管委会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清远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6-10

区内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工作部署,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清远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今年清远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清远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

  围绕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重点工程建设,面向高端制造业、现代农业、生活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依托技能人才较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建设10家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一)申报条件

  1.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大师应是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人员,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具备带徒传技经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的日常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等荣誉和称号;

  (2)获得“清远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二级/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创造出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明显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在本地特色产业中,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受当地群众和行业高度认可,有较大影响的高技能人才。

  2.有场所、设备等必要工作条件。有相应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教学、技艺传授、技术攻关及创新等工作要求。依托单位(企业)建立工作室的,单位(企业)应该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场地、设备、资金支持。

  3.有较完善的工作室制度。有相关的工作职责制度和名师带徒计划,或三年内为企业培养一定数量的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的人才,未能开展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由行业专家组织评审确认。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工作室简介、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工种、技能大师简介和业绩、工作室制度和计划目标;依托单位(企业)建立工作室的,提供场地、设备、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

  2.填写《清远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3.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4.场地证明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5.申报期间或申报成功一年后,提供学徒的身份证和授徒协议复印件;

  6.获得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万元经费补助的使用计划。

  以上申报材料,各企业在6月23日前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纸质版报清远智慧人才超市。“申请报告和申报表”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同时填报《2022年清远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汇总表》,发送至邮箱:1623672365@qq.com(可递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拷贝);依托单位(企业)申报的,在申报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组织评审、认定及资助

  经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初审后,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提出拟授牌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并在局网站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办审定,经批准同意后,由市人社局授予“清远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资助5万元。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为保障申报质量,请各企业安排专人负责,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总结归纳、突出重点,形成高质量的推荐材料;

  (二)报送时间:6月23日前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纸质版(1份)报清远智慧人才超市(纸质、电子版一并递交)。

  联系人:沈春梅;电话:13926686892,地址:清远高新区科技创新园创业一路10号(清远智慧人才超市)。

  附件:1:清远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请表.doc

             2:2022年清远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汇总表.xls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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