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清远高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及部分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第二稿)于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清远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或个人意见,现予以公示反馈。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