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清远高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及部分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第二版)》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了《清远高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及部分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第二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24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清远高新区1号区管委会大楼210办公室,邮政编码:5115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意见”。
(二)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发邮件至qyjjkfq@163.com。
(三)电话方式。清远高新区企业服务局,联系人:黄耀平,联系电话:0763-3483719。
特此公告。
附件:清远高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及部分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第二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