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高新区管委会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启用高新区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通知

来源:清远高新区管委会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1-31

区各部门,区直各单位、辖内各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高新区营商环境,促进园区企业健康发展、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用法治护航园区发展,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下简称“中心”)已投入使用,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时间及地点 

  (一)服务时间:中心每周二下午 14:30-17:30 安排专职律师坐班,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电话:0763-3981860。

  (二)地点:清远高新区创业一路 11 号(清远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综合服务中心一楼)

  二、服务内容 

  (一)法律咨询。值班法律服务人员就来访的园区企业及员工提出的问题作出法律解释、说明、提出建议或解决方案。

  (二)调解矛盾纠纷。为发生劳资纠纷的企业和员工,提供调解服务;对疑难纠纷、调解不成需要仲裁或诉讼的,给予合法维权的法律建议和维权指引。

  (三)提供免费法律体检。对有法律体检意愿的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提出法律风险防范意见,指导企业规避风险和问题。

  (四)法律知识宣讲区内各园区、企业可向中心提出法律知识宣讲邀请,中心将结合各园区、企业实际情况和需求,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普及企业劳动用工、商事交易、投融资、跨境贸易、安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三、其他事宜 

  中心在职能范围内提供免费服务,如企业或个人需中心律师 提供其他法律服务产生费用的,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广东清远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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