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举办清远市首届“高新杯”劳动关系
协调师(二级)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清远高新区管委会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8-2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师队伍建设,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年举办清远市首届“高新杯”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职业技能竞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匠心至清,和谐致远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劳动学会

  协办单位:清远市总工会、清远市工商业联合会、清远市企业联合会/清远市企业家协会

  三、竞赛时间

  2024年10月17-18日

  四、竞赛地点

  清远市技师学院

  五、赛事说明

  (一)竞赛赛制

  本赛项为个人赛。

  (二)竞赛标准

  本赛项标准参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二级/技师制定。技术工作文件于赛前不少于15天公布。

  (三)竞赛形式

  本赛项当报名人数超过80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以淘汰选拔的形式组织选拔赛,成绩排名在前80名的选手进入决赛参加考核。若报名人数少于(含)80人时,所有选手直接进入决赛考核。

  (四)参赛单位名额分配

  来自同一单位参赛选手报名人员原则不超过5人(同一单位报名5人可等额推荐1名裁判,最终由执委会遴选确认裁判名单)。

  (五)参赛对象

  选手需为本市就业人员,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即可报名:

  1.年龄在16周岁以上、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人员连续从事相关工作满6年以上;

  2.已取得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注意:通过竞赛产生的“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清远市技术能手”等荣誉获得者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六)裁判要求

  裁判应具有良好的心理、身体素质,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良好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实操技能和工作经验,了解掌握职业技能竞赛政策、工作规则和裁判方法,并能准确、熟练运用,参与过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执裁或其他技术工作。

  2.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曾获得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本赛项不收取各参赛单位报名费、参赛费等。

  (二)选手和裁判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必须由参赛本人通过竞赛组委会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禁止找他人替代填报参赛选手个人信息;报名平台网址和报名二维码(二选一)。

  报名平台网址:https://f.wps.cn/g/UfitNJiu/

  报名二维码如下:

  (三)具体提交材料:

  1.选手填写附件2《清远市首届“高新杯”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通过报名平台填报提交);

  2.裁判填写附件3《清远市首届“高新杯”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推荐表》;

  3.选手和裁判均填写附件4《清远市首届“高新杯”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职业技能竞赛知情承诺书》;

  4.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件;

  5.大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其中1张贴于报名表上),近半年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电子相片(照片大小为40KB以内,宽x高:390像素*567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

  6.上传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参赛项目相关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以上资料选手和裁判在报名平台进行上传的同时,需同步邮寄纸质版资料。若所提交的资料审核未通过,将会有工作人员与参赛选手取得联系。邮寄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广东劳动学会601,收件人:张羡微,联系电话:18819266198。

  各县(市、区)人社局需掌握各地报名情况,根据任务分解表(附件1)于9月30日前通过粤政易窗口把《清远市首届“高新杯”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职业技能竞赛报名统计表》(附件5)报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劳动仲裁科梁绮雯。

  七、奖项和奖金设置

  (一)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奖金

  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的,设立一等奖1名(第一名),二等奖3名(第二、三、四名),三等奖6名(第五至十名); 实际参赛人数少于30人的,设立一等奖1名(第一名),二等奖1名(第二名),三等奖1名(第三名);并向其他排名在决赛前50%选手颁发优胜奖(如设初赛、决赛的,按决赛规模核算),相关荣誉证书按相关名次发放。获竞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3000元奖励(选手获奖名次按照实际情况而定)。

  市级竞赛获奖选手优先推荐参加省级或国家级同类竞赛。对获奖选手的指导教练、在竞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裁判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可颁发荣誉证书。

  (二)授予“清远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参加决赛人数在60人以上(含)的前6名授予“清远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参加决赛人数在30人至59人之间的前5名授予“清远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荣誉证书与称号不重复。

  (三)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本赛项获得优胜奖及以上选手,将根据有关要求,由广东劳动学会按规定组织核发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持相同职业(工种)、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重复颁发。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获证者,可向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宣传动员,认真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竞赛,展现劳动关系协调从业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二)加强沟通。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抓紧推进各项工作,于8月26日前通过粤政易报送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劳动仲裁科梁绮雯。

  九、竞赛咨询

  清远市人社局:梁绮雯  3369515

  高新区管委会:区婉芳  3483625

  广东劳动学会:张羡微  18819266198


  附件:1 清远市首届“高新杯”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职业技能竞赛任务分解表.xls

                  2 清远市首届“高新杯”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docx

                  3 清远市首届“高新杯”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推荐表.docx

                  4 清远市首届“高新杯”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职业技能竞赛知情承诺书.doc

                  5 清远市首届“高新杯”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职业技能竞赛报名统计表.doc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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