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清远高新区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了《清远高新区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14日。
二、提出意见方式
(一)信函方式: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312A室,邮政编码:5115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人才政策细则意见”;
(二)电邮方式:gxqgwh310@163.com;
(三)电话方式: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易纯,联系电话:0763—3483337;
(四)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附件:清远高新区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中共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