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拟收回收购以下1宗用地,现就收回收购价格公示如下:
一、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项目信息
二、公示时间
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9日
三、意见反馈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大道管委会办公大楼410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邝先生 0763-3483791
电子邮件:qykfly@163.com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