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清高管办〔2025〕1号)要求,经企业申报、资格审查、集体研究等程序,拟确定清远天安智谷有限公司、广东华澜浩宇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为清远高新区人才公寓房源供应入库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9日
(联系人:张丽芳,电话:0763-348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