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清财工[2014]1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电机能效提升相关工作流程的通知》(清经信[2014]332号)要求,经企业申报,部门现场核查和综合审核,现将2016年7月第三批申报电机能效提升补贴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企业服务局、财政局反映。
联系人:钟远明,联系电话:3483719。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局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16年7月28日
附件:
高新区2016年7月第三批申报电机能效提升补贴企业及审核情况
清远市节能协会申报金钰(清远)卫生纸有限公司更换电机总功率:588.4千瓦,核查补贴电机总功率:588.4千瓦,项目投资总额16.443381万元,按省补贴标准改造前电机功率140元/千瓦,补贴总额不超过其项目总投资的50%计算,补贴总金额8.221691万元。
清远戈兰迪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更换电机总功率:1133.5千瓦,核查补贴电机总功率:1133.5千瓦,项目投资总额31.9476万元,按省补贴标准改造前电机功率140元/千瓦,补贴总额不超过其项目总投资的50%计算,补贴总金额15.869万元。
清远市江南人造革有限公司申请更换电机总功率:691.7千瓦,核查补贴电机总功率:691.7千瓦,项目投资总额19.4749万元,按省补贴标准改造前电机功率140元/千瓦,补贴总额不超过其项目总投资的50%计算,补贴总金额9.6838万元。
扬泰氟(清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申请更换电机总功率:769.45千瓦,核查补贴电机总功率:769.45千瓦,项目投资总额21.5607万元,按省补贴标准改造前电机功率140元/千瓦,补贴总额不超过其项目总投资的50%计算,补贴总金额10.77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