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有公司公开招聘人员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对象的通知

来源:清远高新区管委会访问量:-发布时间:2016-03-22
  根据《2016年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现将考生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对象情况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有公司公开招聘人员综合成绩及确定体检对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星期四),请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8:45前到达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308室报到,经核实身份后再到医院进行体检。凡没有按时到达报到地点或缺席的考生,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二)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求空腹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近期二寸彩照一张及体检费约500元到上述地点报到。
  2、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不得对外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由招聘单位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招聘单位公布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书面要求,复检只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疑问的,不予受理。对视力、血压、心电图等可即时给出结论的体检项目,考生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并复检一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5、无特殊情况体检考生不得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医院。在确认所有项目都检查完无异议后,经工作人员批准,方可离开医院。

  附件:


   
                              清远经济开发区迎龙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清远高新区大燕湖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