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高新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清远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清远高新区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暂行办法》精神,经企业申报、区科技信息局初审、区财政局复核和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审定,共有106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合计金额1414.975万元,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社会各界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附件:清远高新区2016年下半年申报科技引导专项资金明细表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2日至28日,共7天。
联系电话:0763-3483931
电子邮箱:qygxqkjj@163.com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信息局
2016年12月22日
2016年6-11月孵化器专项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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