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高管〔2013〕19号
关于表彰2012年度节能降耗示范单位
和先进单位的通知
区内各重点用能企业: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做好“十二五”我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紧紧围绕年度节能目标和“十二五”进度目标,不断加强节能降耗管理,并于3月27日—3月29日,委托专家组对清远市华南铜铝有限公司、清远市青山不锈钢有限公司等11家省千家、省监管企业进行2012年度节能考核。除个别企业需要补充相关材料外,其他企业考核都取得完成或基本完成等级。
根据企业推荐和考核结果,现评选广东豪美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2012年度节能示范单位、联升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为2012年度节能先进单位。
希望区内各企业以获奖企业为榜样,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为实现2013年及“十二五”节能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