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高委办〔2013〕3号
关于成立创建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各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创建平安清远的实施意见》(清发〔2012〕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高新区创建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温湛滨(区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张 帆(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朱 波(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杨彬(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胡春龙(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余爱国(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陈 智(区党工委委员、两委办主任)
成 员:骆韶伶(区科技信息局局长)
罗钦辉(区财政局局长)
林北海(区综合政务办主任)
欧木胜(区两委办副主任)
陈建文(区企业服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两委办。办公室主任由欧木胜同志兼任。
中共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办公室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