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民健身队伍统计的通知

来源:清远高新区管委会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3-13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有关单位、体育社会组织,全体市民:

    近年来,我市群众体育蓬勃发展,群众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高涨,自发形成了各种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队伍。这些队伍在推动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健康清远和文明清远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体育部门与各健身队伍间的联系,更好地为各健身队伍服务,我局决定对全市全民健身队伍进行一次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群众自发组织的活动地点、时间、主要成员相对固定、每周活动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活动不少于1小时,广场健身操舞项目人数不少于30人、其他项目不少于10人的各类健身队伍;

2、各单位、企业组织的每周活动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活动不少于1小时、人数不少于10人的各类健身队伍(各机构、单位举办的健身培训班不在统计范围内)。

二、统计目的

1、全面了解我市全民健身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全民健身队伍数据库;

2、进一步加强体育部门与各健身队伍间的联系,更好地为各健身队伍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统计结束后,市体育局将建立健身队伍微信交流群,方便各健身队伍之间的交流。所有全民健身活动、赛事、培训、讲座信息将第一时间在群内上传;

(2)由市体育局举办的各类培训名额将优先分配给登记在册的全民健身队伍;

(3)将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有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队伍提供交流、展示舞台。

三、统计方法与时间

1、统计方法

本次统计通过微信公众号“清远运动汇”进行。各队伍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清远运动汇”,选择右下角“队伍统计”,打开页面后,点击左下角的“阅读原文”,填写有关信息即可。

2、统计时间

(1)集中统计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30日。这段时间内统计到的健身队伍将有优先分配到2018年我局举办的各类培训名额的资格;

(2)其他时间也可以继续登录公众号登记。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体育局、各有关单位、体育社会组织要积极发动所辖健身队伍进行登记;

2、4月底,市局将会把整理后的数据信息予以公布并反馈到各县(市、区)体育局;

3、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与辖区内全民健身队伍的联系,在培训和服务等方面优先考虑登记在册的健身队伍。

清远市体育局          

2018年2月28日        

 

(联系人:易海清,联系电话:3367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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