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和“扬帆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清远高新区管委会访问量:-发布时间:2014-11-17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
  2014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和“扬帆计划”已于10月28日发布申报公告(可登录广东组织工作网查阅),并于10月29日南方日报发布信息,请认真理解并推动落实。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把手”要加强重视,分管领导要抓紧部署。
  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和“扬帆计划”,体现了对人才工作的高度关注,尤其体现出省委对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工作的支持力度,机会难得。各地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把关,组织部长(单位分管领导)要抓紧部署落实、具体分析谋划,切实把做好申报工作作为谋划推动和激励推动当地人才工作的一个重要推手。
  二、项目对口组织单位要主动推进和加强指导。
  负责具体组织的市直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省相关单位联系,认真理解掌握文件具体要求,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宣传发动和业务咨询解答工作。
  三、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和协助申报。
  各计划包括项目较多,要求不一,工作量大,各地各单位必须改变“等上级部门或领导作出指示、靠单位部门或公司企业协会自主上报”等做法,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广泛的宣传鼓动和协助申报工作,其中县(市、区)做好全方位宣传,市直各单位按照单位职能向主管领域宣传。
  四、各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要按时高质完成申报。
  各计划的每个项目申报时间不同,各项目的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在省规定日期内提前10个工作日报市项目对口组织单位。市项目对口组织单位要尽快做好材料审核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欠缺的要立即给予反馈),并按时按要求上报省相关单位。省就有关项目开展评审工作时,如需申报单位或个人到场进行答辩,市项目对口组织单位要安排专人做好组织落实。评审结束后,要注意掌握评选情况,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反馈评审结果。
 
  各项目对口组织单位及联系人如下:
  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推进各计划落实,“扬帆计划”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审核上报。联系人:张伟华;联系电话:3363617。
  市委宣传部:负责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青年文化英才”申报推荐。联系人:徐新权;联系电话:3382995。
  市教育局:负责“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推荐申报。联系人:叶灿强;联系电话:3363113。
  市科技局:负责“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指导申报,“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审查申报。联系人:薛洪;联系电话:3371010。
  市人社局:负责“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申报,“广东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杰出人才申报,“扬帆计划”引进紧缺拔尖人才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项目、培养高技能人才项目、博士后扶持项目遴选推荐申报。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3366161。
 


                                    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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