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清财工[2014]1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电机能效提升相关工作流程的通知》(清经信[2014]332号)要求,经企业申报,部门现场核查和综合审核,现将2015年12月第二批申报电机能效提升补贴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企业服务局、财政局反映。
联系人:钟远明,联系电话:3483719。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局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
高新区2015年12月第二批申报电机能效提升补贴企业及审核情况
1、清远市顺博铝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申报更换电机总功率:550.4千瓦,核查补贴电机总功率:550.4千瓦,项目投资总额14.4555万元,按省补贴标准改造前电机功率140元/千瓦,补贴总额不超过其项目总投资的50%计算,补贴总金额7.22775万元;
2、清远成信鞋材有限公司申报更换电机总功率:267千瓦,核查补贴电机总功率:267千瓦,项目投资总额46.563万元,按省补贴标准改造前注塑机伺服器电机功率400元/千瓦,补贴总额不超过其项目总投资的50%计算,补贴总金额10.68万元;
3、圣力(清远)钢制品有限公司申报更换电机总功率:1457千瓦,核查补贴电机总功率:1457千瓦,项目投资总额33.1169万元,按省补贴标准改造前电机功率140元/千瓦,补贴总额不超过其项目总投资的50%计算,补贴总金额16.558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