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进园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印发清远经济开发区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2〕15号)要求, 为加强项目引入管理,促进我区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进园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 帆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朱 波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杨彬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胡春龙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余爱国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陈 智 (党工委委员、两委办主任)
成 员: 骆韶伶 (区科技信息局局长)
罗钦辉 (区财政局局长)
梁伟忠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林祖军 (市城乡规划局清城分局局长)
林北海 (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建文 (区企业服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企业服务局,由陈建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做好对申报进园项目的接洽和前期考察等工作,落实项目单位填写《项目进园初审表》,组织区各相关部门对申报进园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初审,上报区进园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联络员:温浩瑜;联系电话:13802892121,0763-3484548;E-mail:qyjjkfq@163.com。
中共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