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为全面掌握我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发展情况,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就做好2018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登记对象:在清远高新区依法注册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服务,且已在我区开展相关业务的机构。
2.登记方法:服务机构自愿开展备案登记,填报清远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见附件)送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201室。
3.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6日---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4.经区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备案登记工作。
5.联系人:张丽芳联系电话:0763-3483931。
附件:清远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知识产权局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
清远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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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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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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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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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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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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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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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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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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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信息 |
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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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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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队伍 (以资格证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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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按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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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及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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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合伙制 □有限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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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备代理资质 |
□ 是 (需提供机构在国知局备案资料复印件) □ 否 (需提供1、与具备代理资质的机构合作开展业务的协议复印件 2、合作专利代理机构在国知局备案资料复印件) |
填表说明:
1、服务机构自愿开展备案登记。
2、登记对象:依法依规在清远高新区注册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服务,且已在高新区开展相关业务的。
3、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准确,不得涂改。
4、登记表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