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高新区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清高管办〔2018〕9号),现将2019年度第一期清远高新区科技创新资金拟补助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9年7月1日至5日(5个工作日)。任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反映。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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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度第一期清远高新区科技创新资金拟补助项目明细表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信息局
2019年7月1日
(联系人:袁长安,18023712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