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清财工〔2014〕1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电机能效提升相关工作流程的通知》(清经信〔2014〕332号)要求,经企业申报、部门现场核查和综合审核,现将2018年4月申报电机能效提升补贴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企业服务局、财政局反映。联系人:钟远明,联系电话:3483719。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局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 政 局
2019年7月23日
附件:
高新区2018年4月申报电机能效提升补贴企业及审核情况
蒙牛乳业(清远)有限公司更换电机总功率:2994千瓦,核查补贴电机总功率:2994千瓦,项目投资总额49.255152万元,按省补贴标准改造前电机功率140元/千瓦,补贴总额不超过其项目总投资的50%计算,补贴总金额24.627576万元。
广东清远市宾德聚合材料有限公司更换电机总功率:683.5千瓦,核查补贴电机总功率:683.5千瓦,项目投资总额15.865000万元,按省补贴标准改造前电机功率140元/千瓦,补贴总额不超过其项目总投资的50%计算,补贴总金额7.39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