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高新区管委会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应用的通知

来源:清远高新区管委会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9-23

高新区各用人单位:

  2021年12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清远高新区创建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根据工作安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清远高新区管委会按照人社部发布的《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开发了电子劳动合同信息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并决定在清远高新区辖内企业先行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的重要意义

  电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电子劳动合同平台是我市劳动关系领域信息化的重要突破,是营造诚信用工生态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可为用人单位提供从发起签约、签署、保存到快速查阅、调用和管理的全流程服务,并满足用人单位不同签约场景的需求。有利于降低企业运行和员工管理成本,降低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提高电子劳动合同签订率对于助力企业加速实现数字化转型、降低劳资关系隐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规范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平台

  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清远国家高新区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通过点击“电子劳动合同信息化服务平台”登录入口进入(具体使用详见附件《清易签电子劳动合同平台用户使用手册》)。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用工实际与劳动者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并就电子劳动合同的形式、内容与劳动者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在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明确告知劳动者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的流程、操作方法、注意事项,以及劳动合同查看、下载、鉴真的途径,同时,应妥善管理电子劳动合同管理平台的账号、密码,规范电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申请身份认证登记或身份更新时,应确保个人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大力宣传推广电子劳动合同

  2022年12月31日前,高新区管委会将向辖内的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免费电子劳动合同应用服务,力争2023年底前实现高新区辖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逐步推动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广泛应用和服务优化,持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并将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使用情况作为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重要指标。鼓励企业通过信息、会议、媒体等渠道积极宣传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各用人单位要积极参加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培训和分享会等活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将逐步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人社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中应用。在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及劳动人事争议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认可电子劳动合同签署真实性的,可作为相关证据、材料使用。相关机构和部门不得以电子形式不属于书面合同为由,否认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联系方式: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3483625;

  清易签电子劳动平台:400-800-6603,13229800845。

  

  附件:清易签电子劳动合同平台用户使用手册.pdf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 9 月 20 日 

抄送:清远市司法局、清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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