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办函〔2012〕135号
关于印发《2012年清远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12年清远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迳向市发改局反映。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