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来源:清远高新区管委会访问量:-发布时间:2016-01-29

2015年,高新区财政局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保重点、促建设、促发展”,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工作推进有力,工作成效明显。

一、2015年工作情况

回顾2015年我区财政工作,呈现出“快、多、省、提”的特点。

(一)“快”即财政收入的增速较快

面对今年经济持续下行、财政经济形势严峻,我局坚持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多措并举,保持了较快的收入增速。2015年,来源于高新区的财政总收入150,324万元,增长13.02%。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3,152万元,增长16.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1,737万元,增长21.06%,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6.42个百分比,在全市9个县(市/区)中排名双第一。措施上,一是通过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健全财税联动机制,确保应收尽收。二是抓好财源建设,着力培育增量,会同税务部门提前介入招商引资活动,做好参谋。三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优质税源。

(二)“多”即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较多

1.争取上级支持。主动与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接,密切关注国家的政策动态,掌握上级扶持的政策导向,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在资金、业务、体制上给予帮助和支持,据统计,2015年共争取各类上级资金63,517万元,同比增加15,345万元,增长31.85%

2.支持企业发展。一是协助区各部门出台了《清远高新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清远高新区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暂行办法》和《清远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等办法, 我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筹集资金,规范资金拨付流程,为各项办法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二是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扶优扶强作用,积极开展企业申报专项资金的咨询、培训、审核和调查等各项工作。二是积极帮助高新区企业申报中央、省、市各项专项资金。同时,联合清城区财政局举办了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培训班,使企业人员熟练掌握各种专项资金申报程序,资金使用、管理和账务处理方法,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最大效益。2015年,高新区共有86家(次)企业获得省、市、区各项专项资金,已拨付专项资金24笔,合计4,405.33万元,同比增加2,771.93万元,增长169.7%

3.支持园区建设。一是努力保障广清园征地拆迁工作。广清园开发建设启动以来,石角镇政府已完成征地7,370.23亩,完成交地4,344亩。目前,我区收到广清园管委会空产地价款共计49,000万元,支付石角镇政府征地拆迁款及报批费用等102,782.43万元,我区资金缺口53,782.43万元。为解决广清园资金缺口,我局多方努力筹集资金,确保广清园项目顺利推进。二是为了保证园区开发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莲湖产业园、百嘉科技园等园区建设资金约8.33亿元,其中:园区征地款1.91亿元,工程款5.49亿元,用地报批费用0.72亿元,前期费用0.21亿元等。三是为缓解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科学运用1.5亿元基础设施建设专题和4,000万元招商引资专题省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分别草拟了上述专项资金的《股权投资方案》,并已获得区管委会同意实施的批复。目前,我区已与迎龙公司签订上述1.5亿元和4,000万元专项资金《股权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并由迎龙公司对该两笔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以股权投资方式增资到大燕湖公司,由大燕湖公司对该两笔专项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切实用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中。四是争取债券置换项目。根据审计确认情况,高新区负担BT项目债务达144,803.85万元,回购时限为2017-2018年。为了避开债务偿还高峰期,减轻区财政压力,努力向上争取省级债券置换项目,经过多次与省、市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后,争取39,902.47万元的债券置换资金,用于提前回购部分BT项目。同时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确保经济发展健康平稳。

4.完善制度建设。一是为进一步规范两区街镇()财政管理体制,更加科学理顺区与街镇()两级财政分配关系,经我局认真调研分析和测算,起草并报区工作会议研究出台了《高新区与清城区街镇场税收分成方案》。方案的出台增强街镇()财政保运转、保稳定、保发展、保平衡的能力,促进街镇()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协调增长,推动我区经济快速发展。二是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484号“参照高新区现行的税收返还体制,从2014年起5年内,石角产业园内(不包括广清产业园)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高新区,以支持园区建设”的精神,我局积极推进,结合实际,联合城区财政局、产业转移办、区国税局、石角镇政府共同起草《石角产业园新增税收测算方案》,经我局与清城区财政局多次讨论、研究,并报管委会研究审批后,及时向市申请石角产业园2014年税收增量部分全额返还1,492万元。

5.拓宽融资渠道。为平衡收支,满足建设开发需要,我局继续拓展融资渠道,打破融资瓶颈。一是继续做好建行13.5亿元城镇化项目。为及时提供足额抵押物,我局积极将莲湖价值2.52亿元的五宗土地通过招拍挂的形式注入到嘉盈公司,并于5月初完成抵押物注销和大燕湖公司存单解押工作。二是成功获得农发行1.48亿元贷款额度。三是做好国开行棚户改造项目贷款。目前,我区已申报了清远市百嘉科技创新园安置区项目和广清产业转移园安置区项目,合计444户,涉及资金11.29亿元,市住建局于10月向省住建厅提交了申请。

(三)“省”即支出控减的力度较大

通过控减支出,节省了大量的财政资金。一是控减三公支出。2015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153.02万元,同比降幅34.68%,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降幅38.56%、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同比降幅19.97%、因公出国(境)经费无支出。二是控减项目支出。2015年共送出预算审核项目57项,送审预算金额77,224.53万元,已完成预算审核项目46项,核减额4,698.25万元,核减率为6%;送出结算审核项目11项,送审结算金额6,139.25万元,已完成结算审核项目10项,核减额为1,045.52万元,核减率为17%。三是控减采购支出。重新修订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优化政府采购程序,并对采购流程作出详细说明,不仅加强了各单位对相关法制法规的理解,同时还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2015年监督工程、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活动31宗,采购预算金额324.16万元,节约资金12.81万元,节约率为3.95%。四是控减购置支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清远市市直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

(四)“提”即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1.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水平。一是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调结构、促和谐,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增强经济发展动力。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6,414万元,同比增支72.13%。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工作,严格预算执行,坚持按时报送月报,每月定期向区管委领导、主管部门、区有关部门及各科室报送预算执行分析,并附表格及分析图,已报送至12期。三是做好预决算工作。做好2014年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以及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除专人专职外,还及时与市财政局和预算单位进行收支核对,强化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同时提高决算数据分析利用水平,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参考依据;科学测算、统筹安排,全面及时地完成了预算草案编制工作。坚持“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在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不确定因素多的情况下,多次利用公休假日和晚上进行加班加点,因此,我区2014年决算和2015年预算草案顺利地通过了市人大的审查批准,为全区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是做好国库资金、专户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专户资金的管理办法,及时办理资金的收入、缴库、拨款日常工作。月末认真做好与商业银行、业务科室、预算单位的对账工作,积极参与专户资金收支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保证了专户资金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率。五是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准备工作。为更好地配合审计组顺利审计,我局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此次审计的范围、内容和要求。按照审计组的要求,积极主动,全力配合,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认真整理相关审计资料,安排落实审计场地等等,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六是开展历年往来的财务清理。为进一步规范财务会议核算,根据管委会相关精神,在明确区属公司的定位情况下,我局通过对一系列相关业务的清理核实,对历年管委会和公司之间的往来进行了清理和调整,减少了往来挂账,完整了园区开发成本核算,反映了公司经营收入真实情况。

2.不断提高土地出让金管理水平。一是收入管理方面,积极与区国土局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土地出让收入的征缴,认真核对每宗土地挂牌出让收入情况,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 掌握信息,及时向市财政局申请,在减除应缴的各种税费,市财政局返还的土地款共11.58亿元,有效缓解了我区园区开发建设的资金困难。二是支出管理方面,规范把握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重点将土地出让金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及基础设施建设。

3.不断提高债务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债权确认和追收,加快回笼资金,积极开展历史遗留债权的清理工作。一是高度重视,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和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二是通过认真清查、整理和分析有关历年债权数据,形成正式的书面报告。三是向相关单位和个人下达《通知》,进一步核实债权情况。四是对已经核实无误的债权,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尽快归还。此举盘活了我区财政存量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目前,相关清理追收工作仍在加紧进行中。

4.不断提高综合财务报告的实用性。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4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办法〉的通知》(粤财库〔201515号),我区从今年开始试编2014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通过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更加真实、完整地反映清远高新区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反映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5.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财政监督。认真开展2014-2015年省、市级专项资金自查工作,确保财政政策落到实处。经过自查,未发现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情况。二是根据国发62号文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多次召开工作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至各单位,要求各单位根据省、市出台的方案要求,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并督促各单位按时报送清理工作表。经统计,清理出优惠政策共27项,其中:非税收入优惠政策1项,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共17项,其他优惠政策共9项。对清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力求全面、准确,为长效规范管理奠定基础,切实把清理工作抓出成效。同时,顺利通过省验收检查组验收检查。

6.不断提高信息工作水平。为确保各级管理指令畅通,确保信息数据上传下达,我局及时公开财政动态信息简报,定期向区领导报送财政信息简报和财政信息快报,以确保各级部门掌握财政工作实时动态。经统计,2015年我局共收到各科室上报信息40篇,向上级、两办审送信息40篇。同时,还积极参与全市财政科研课题活动,罗阳柱、梁永杰《关于清远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研究》被评为财政科研论文优秀课题二等奖。

7.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一是狠抓学习培训。经常性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政知识、财政政策、法律法规、廉政准则等。二是积极参加市财政局和区管委会组织各项业务培训。三是组织召开全区报账员、政府采购员培训会议,切实提高报账员、政府采购员的业务水平。四是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经与《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财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比办法>及中期检查督导方案考核验收计分标准》对比自查,根据自查标准,自评为100分,并顺利通过市财政局检查验收。五是做好2013-2014年档案整理工作。六是狠抓工作作风。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完善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努力优化办事程序,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努力建成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财政队伍。七是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到周边高新区深入学习财政体制改革、财政业务管理和融资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八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开展以“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分三期进行观看了大型历史文献记录片7期《筑梦中国》,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

2015年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是体制改革后非税收入来源全面萎缩,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仅靠税收拉动,总量增长难度大。二是园区建设期新增落户企业、投产项目少,新增税源缺乏,在经济下行下,税收增收难度大。三是嘉盈迎龙、大燕湖三家公司人员配备少,土地储备开发工作开展难度大,盈利能力差,现金流严重不足,公司实体化转型进度落后,致使融资渠道及方式受到限制,融资成果不够理想。四是我区发展建设需求与区级自身财力保障仍然存在很大差距,重点建设投入逐步增加,而效益尚未显现,区级财力难以满足支出的需要,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五是政府性债务沉重,截止1231日,全区政府性债务为26.98亿元。按照合同要求,2016年需还本2.32亿元,利息1.77亿元,还本利息共4.09亿元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余额越积越大,还本付息压力日益增加。以上问题制约了我区财政的改革与发展,需要我们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中逐步加以解决。对此,我们要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应对和改进,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不断开创我区财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高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预测同比增长10%左右,其中税收收入增长13%。在新的一年,高新区财政局将主动谋划,大胆创新,深化财政改革与管理,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的完整性、准确性、细化性和公开性,向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制度方向努力,概括起来就是抓好以下三大任务。

(一)财税工作

1.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实现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一是主动作为,提前谋划,加强与国地税部门沟通配合,做好财税形势分析工作,多方位掌握大市以及周边地区动态,及时关注区域经济运行情况,力争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5,46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4,563万元。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调度资金,保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还本付息支出。按照收入预测和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6年区实际可支配财力54,183万元,刚性支出79,083万元,其中:保运作支出5,144万元,社会服务购买支出4,078万元,体制和政策性支出5,012万元,企业帮扶支出17,560万元,科技专项支出2,666万元,市政建设支出3,701万元,还本付息支出40,922万元,收支缺口24,900万元。

2.加强主动作为,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一是向上争取有利政策,特别是市对区五年财政体制政策期满,早日向上反映情况争取市级集中倾斜。二是鼓励指导企业积极申报专项扶持资金。三是加强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监督大燕湖公司将1.5亿元基础设施建设和4,00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用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投入中,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

3.加强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全面清理财政暂存款和暂付款,加强国库资金管理。二是积极配合国土部门盘活存量土地,增加财政收入。三是做好资产清理工作,全面盘查全区资产。四是强化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确保收入及时入库,明确专人负责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相关事宜,加强与国土部门联系,掌握每一宗出让土地的初始情况、出让运行和成交情况。2016年用地预测可供地2,850亩,其中工业用地预测2,742亩,按16.8万元/亩测算,可取得出让收入46,066万元;商业用场预测108亩,按62.56万元/亩测算,可取得出让收入6,757万元。合计取得出让收入52,823

4.加强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一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把新《预算法》中关于全口径预算、预算公开、优惠政策清理、债务管理等重要政策向各预算单位等进行解读,形成改革共识,为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积极做好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内涵,结合高新区实际,从细从严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建立透明预算。三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处理好预算的超收或短收问题,进一步健全预算平衡机制。按规定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5.加强监管,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资金监管。以日常检查与专项监察相结合为手段,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全过程的动态监督机制。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加强对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总预算和财政专户会计核算。2016年是新修订的《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的第一年,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内控机制,规范资金收付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岗位,强化岗位分工与职责规定,加强印鉴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多层次对账制度,强化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开户银行之间,内部业务科室之间对账制度,实现资金收付各环节之间有效制衡,提高资金运行安全性和透明度。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改进机关作风。一是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加快建设学习型机关,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道德素养和业务技能。二是持续深入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三严三实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抓好制度规定的执行。要坚持说了算、定了干,干就干好、善做善成,对定下来的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扎扎实实抓出成效。

7.其他工作。一是完成大燕湖公司土地注入工作。计划于2016年第一季度完成71亩土地注入大燕湖公司的工作,为下一轮高新区融资工作打好基础。二是解决雄兴工业园企业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区管委会回购雄兴工业园二期土地的计划,继续与市财政局、国土分局、龙塘镇联系沟通,争取在2016年度彻底解决雄兴工业园企业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三是继续配合区企业服务局完成产业转移园考核工作。每年产业转移园考核工作均是省对高新区的重点考核,按照2015年年底省下发的考核要求,积极与国、地税部门沟通协调,力争完成税收考核指标。四是继续跟踪落实土地审计整改情况。根据国土土地审计整改要求及高新区整改小组的整改措施,继续跟踪落实相关整改情况,力求2016年有新的突破。

()金融工作

1.加强融资工作,提升资金保障能力结合高新区开发建设对资金的需求,计划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重点争取省财政厅落实每年给予我区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力争更大的债券额度。二是加大对区属国有企业扶持力度,通过租赁企业资产,财政注资等方式,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状况,支持区属国企发行企业债券、筹集社会资金。三是积极推进农发行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国开行棚户改造项目和建行基金方案等贷款工作。同时,将积极与其他金融机构对接,探索更多适合我区融资的方式,创造融资条件,为下一步的融资工作开展做好准备。

2.加大PPP、企业债券等筹资工作的力度。高新区以往的筹集资金方式主要是银行贷款。随着国家融资政策的进一步收紧,为拓宽高新区资金筹集渠道,2016年我局加大对PPP、企业债券方面的工作力度。在PPP方面,结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财力情况,尝试以政府付费模式解决部分区重点项目的资金筹集;在企业债券方面,进一步解读发改委的政策精神,积极沟通证券公司,挖掘企业潜力,开拓可发展项目,力争在政策面良好的情况下推动企业债券的发行。

3.加强科技平台建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近期,大燕湖公司拟与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组建成立粤财普惠金融(清远)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资金委托服务协议书》、《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等文件已草拟,计划近期签订。担保公司的成立,将为我区乃至我市提供了融资平台,进一步破解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另外,我区计划与中行合作,拟在我区成立科技银行,为我区科技企业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融资服务,大力支持我区企业经济发展。

()国资工作

1.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一是公开招聘的方式产生公司的高管,并且要使公司的高管实行任期制,在任期间或结束时要进行严格考核,原则上考核不合格进行解聘,考核优秀进行连任。二是将高管的职能定位好,确定高管行使职权的范围,为高管行使职权提供保障。三是建立重大决策的责任制度,建立集体决策和可追溯个人责任的决策机制,从制度上避免“个人说了算”以及责任不明确的情况。四是对公司高管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使公司的经理层有危机感和紧迫感。激励的时候要将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约束的时候要实行内部监督约束同外部社会约束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督促公司经理人切实从公司的长远发展角度行使自己的权力,履行自己的职责。

2.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实施内部控制。以建立现代化企业为目标,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原有管理制度,在符合内部控制要求的前提下,着眼于管理创新、建立适合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指责和权限,推行全面管理,提倡全员参与,建立彼此牵制、彼此连接、彼此制约的内控制度。二是加强内部监督。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通过纳入管理制度及活动实现的。因此,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系统,加强对本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漏洞和隐患,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内部控制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正或改进。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违规必罚,以罚促纠。三是加强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加强反舞弊机制。主要是建立上传下达的有效机制。通过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岗位责任制来实现。同时保证信息沟通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四是建设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及薪酬制度。要由过去的“用人管 人”向“用制度管人”进行转变;从“以人为本”向以“执行为本”转变,从“以岗位为本”向以“目标为本”转变;从“以职能导向”向“以流程导向”转变,两者兼容。实行统一的制度和纪律来约束全体成员的行为,才能形成客观公正的管理机制和良好的组织秩序。

3.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一是实施预算控制,提高内控水平。实行全面预算,搞好各业务事项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将企业的经营目标转化各部门、各岗位以至个人的具体行为目标。预算控制内容应涵盖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强化预算控制,通过预算的编制和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动态分析执行结果,及时纠正偏差,确保预算执行到位。并与管理者的绩效工资挂钩,节将超罚,充分发挥预算的灵魂作用。二是降低经营成本,主要是通过加强对国家信贷政策走向的研究,加大对融资方式的选择和对比,有效地利用信贷政策,选择更佳的融资方案,最大限度地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时在日常经营中严格控制各项开支,不断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三是根据自身企业特点,不断扩大企业经营范围。目前,我们的公司经营范围比较狭窄,今后我们要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尽最大可能增加公司的现金流和提高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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