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系列新举措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1-30

  《广东省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印发。《实施方案》聚焦做强县域经济、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升体制规范性水平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新举措,再造财政体制机制新优势,全力支持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

  

支持县域振兴

建立县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

  

        针对广东省县域较为薄弱的实际,省财政重点聚焦促进县域高质量发展,建立县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

1  财政省直管县“全覆盖”

        将财政省直管县扩围至全省57个县(市),促进财政资源下沉,让基层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增强县域发展内生动力和财政保障能力。

2  地市管理帮扶责任“严落实”

        压实地级市对县(市)财政的管理、帮扶和指导责任,地级市对县(市)帮助越大、管理越好,获得的补助越多。

3  县级高质量发展“强保障”

        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财力和库款支持力度。按照“谁发展得好、财政资金就奖励谁”的政策导向,围绕“百千万工程”分类考核体系,省财政拿出“真金白银”,大力支持各地比学赶超、赛龙夺锦。

  

促进协调发展

推动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施方案》对此作出四方面安排。

01  继续坚持分税分成财政体制“保稳定”

        省与市县继续严格按税种、按比例分享收入,各级收入划分保持稳定、公平和规范。重点完善市以下收入划分体制,稳步统一市内同一税费收入在市与所辖区之间的归属和分享比例,促进财政体制规范有序,优化横向财力分布。

02  巩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框架“减负担”

        省财政建立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适应的支出责任分担机制。推广基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按比例分担财政支出责任的管理机制,探索推进同一市县不同领域的财政支出责任分担比例统一,科学设计分担比例,减轻基层支出压力。

03  夯实财政转移支付调节功能“促均衡”

        省财政加大对老区苏区、民族地区、生态地区、省际边界地区等财力薄弱地区倾斜支持。健全“钱随人走”转移支付机制,推动财政资源配置“跟人走、可携带”。

04  完善专项领域转移支付“提效益”

        落实“先有项目后有预算”管财理财理念,推动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改革,编早编细编实年度预算,分类做实预算项目,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突出规范统一

提升全省“一盘棋”管理效能

  

        《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促进管理规范、协同、高效,充分考虑和保障乡镇“一线施工”的实际需求,系统加强建制区和开发区的协同管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1  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增效能”

        推动各地将财力较为困难、管理能力薄弱的乡镇纳入乡财县管范围。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确保有效履行乡镇财政职能。强化县级政府对财力薄弱乡镇财政支出的保障和预算约束,防范化解乡镇财政运行风险,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2  规范开发区财政体制“促发展”

        加强开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强化开发区管委会等政府派出机构举债融资约束。压实市县政府对开发区的管理主体责任,统筹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行和辖区民生社会事务管理。

3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风险”

        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常抓不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消除违法违规举债融资产生的土壤。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对项目闲置资金及时组织调整,对使用管理不佳的地区收回部分额度重新分配,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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