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财政局召开全市财政工作会议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1-17

  1月13日,清远市财政局召开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传达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全市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全市财政工作。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锋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担当作为,全力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扎实做好“六稳”工作,有力推动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社会民生事业稳步向前。

  “稳”字引领,多措并举实现财政收支平稳运行。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8.53亿元,增长5.93%,在全省排名第6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4.99亿元,增长15.6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为平稳,增幅高出全省1.4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占比26.48%,下降1.4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有所上升;支出增长较快,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八项支出对GDP的拉动作用明显。

  “好”字贯穿,体现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好减税降费,全年减税降费额达到38.2亿元。坚决落实好“三保”支出责任,全市预算安排46.13亿元。坚决防范好地方债务风险,超额完成化解任务。

  “新”字突显,改革释放财政工作新动能。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明确“施工图”,做到“两精简”。深入推进项目库建设,逐步引导资金跟好项目走的转变。深入推进事前绩效评价制度,逐步引导资金跟绩效走的转变。深入推进财政机关机构改革,跟进省财政厅建立对口服务机制。

  “惠”字添彩,支持乡村振兴和改善民生。突出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支持“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突出支持改善民生水平,足额保障省、市十件民生实事的资金需求,强化民生兜底保障。突出推动高质量发展,2019年市财政拨付2.4亿元;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民族地区发展。

  “严”字当头,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推进自我革命,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坚持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持加强警示教育,全力抓好“以案促改”。坚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工作作风。

  会议要求,全市财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用好用足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持续推动全市财政部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全市财政部门要以这次主题教育为新的起点,巩固深化和运用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使财政改革发展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符合客观发展规律、体现人民群众愿望。

  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清远指示精神,下功夫支持清远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全市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财政职能,支持清远积极创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实施“清远探索”。

  持续推动建设“阳光财政、主动财政、科学财政、绩效财政、廉洁财政”。一是着力抓好收支,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科学合理确定收入预期,更加突出以收定支,狠抓支出进度,切实做好节支工作。二是着力提质增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我市抓抢“双区驱动效应”。三是着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加大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四是着力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能力。贯彻“大财政大预算”“抓两头,放中间”的预算管理改革思路,加快推进项目库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继续探索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五是着力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立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持续推进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筑牢堡垒建设队伍。一是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要求体现到谋划财政工作、制定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改革的实践中。二是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三是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形成以案治本的长效机制。四是培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市财政局局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市财政局机关全体干部和下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市局办公室 骆浩洋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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