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财农﹝2019﹞99号
英德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扶贫贷款贴息及培训)的通知 》(粤财农〔2019〕181号)及省扶贫办《关于2019年省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安排的通知》(粤农扶函〔2019〕187号),现将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扶贫贷款贴息及培训)12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主要用于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及脱贫攻坚管理培训等支出,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市县部门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用途列编。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附件1: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扶贫贷款贴息及培训)的通知(粤财农[2019]181号).pdf
附件2:《关于2019年省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安排的通知》(粤农扶函〔2019〕187号).pdf
清远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