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财教﹝2019﹞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教〔2019〕46号)精神,现下达 2019 年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省资金77.98 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95万元(具体单位、金额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中,支出列 2019 年度“2050204 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分类科目。
二、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安排 2019 年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以及对粤财教〔2018〕366号文、粤财教〔2018〕295 号文待抵扣资金进行清算。各市(县)、各部门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请各地、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资金明细表.xls
清远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