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财教﹝2018﹞2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高中: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粤财教〔2017〕435号),现将2018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上级及市级配套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支出列入2018年度 “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请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清远市财政局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