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节能审查工作的落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127号)和《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程序性节能审查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19〕85号)要求,明确对包括节能审查在内的11个事项实施程序性审查,为推动全市开展程序性节能审查工作,推行项目单位承诺制。2019年,我局共完成3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12日
为确保节能审查工作的落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127号)和《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程序性节能审查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19〕85号)要求,明确对包括节能审查在内的11个事项实施程序性审查,为推动全市开展程序性节能审查工作,推行项目单位承诺制。2019年,我局共完成3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