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发改价格函(3)〔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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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清远体育中心停车场收费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和《清远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清发改规〔2018〕2号),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经审核,核定你司管理的清远体育中心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内容如下:
一、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清远体育中心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二、请按规定制作明码标价牌,并在停车场进出入口处及收费处显眼位置设立标价牌,做好明码标价、宣传解释工作。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清发改规〔2018〕2号)通知精神,以下车辆应免收停放服务费: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疗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四、收费标准自2023年4月25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省出台新的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则按新文件政策执行。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