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对标先进优化电力接入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1-04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等文件中关于“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的总体要求,参照上海、广州等其他先进城市做法,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确保清远市营商环境不断提升。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实施对象

适用于清远市范围内10千伏及以下(含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工作。

(二)精简用电报装环节

低压报装压减为2个环节,不超过3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时间);高压报装压减为3个环节,单电源不超过12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时间)、双电源不超过22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时间)。

(三)优化政府行政审批

10千伏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并行办理,办理总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低压(220伏/380伏)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含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采用备案制。

(四)提升组织实施及信息手段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做到上下联动、横向协同,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利用信息化手段和信用管理措施,为信息公开透明度、优化审批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撑。

(五)其他事宜

各职责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针对优化调整后的行政审批流程和工作环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文件。

制定的目的

《实施方案》主要推动电力接入流程再优化,做到精简供电企业报装办理程序,再缩短政府行政审批流程用时,进一步降低接入成本,有效地提高供电可靠性。要求各方强化责任意识,主动认领任务,建立政府和企业协同联动、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共同提升清远市“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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