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1-18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清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清远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发改工作重点,着力建立健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推动行政权力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现将相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局党组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宣讲会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把开展学习同推进实施省委工作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积极发挥经济综合部门职能作用,盯紧省、市部署的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集中精力抓好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发展改革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采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进行学习。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和《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总结“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中期工作及研究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1310”具体部署,坚持把“百千万工程”作为统领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狠抓产业有序转移升级、五大百亿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绿美清远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力提速、攻坚克难,加快补齐少数民族地区短板弱项,着力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建立专班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加快形成新型帮扶体系,构建“广州总部+清远基地”“广州总装+清远配套”“广州前端+清远后台”“广州研发+清远制造”等合作共建模式,着力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现代轻工纺织产业、智能制造和前沿新材料等三大主导产业,重点培育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等三大特色产业。

四、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党组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学习广东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高度重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向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落实报告向社会公开工作。

五、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一)加强权力制约严格行政监督

  局班子严格执行《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领导干部正确履职、规范用权,进一步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同时,要求直属单位制定完善本单位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并结合年度综合考核开展检查,确保落实民主集中制。

  (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贯彻落实《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的内容、形式以及具体要求,保障社会及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监督。2023年,我局就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工作透明度,促进与市民群众更好地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流沟通。

  二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用线上结合线下的模式,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单位正门滚栏宣传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工作动态,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2023年截止目前政务网站公开信息1343条、通知公告164条、工作动态59条、商品住房备案信息642条、其它478条(菜篮子信息共472条、政策法规6条);信息公开申请9条,在限期内已答复办结;网站留言18条,均已答复。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与广州发改委对接,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分工责任,拟定广州市和清远市《优化营商环境对口帮扶合作协议》,印发《关于印发广州市—清远市优化营商环境对口帮扶举措清单的通知》,建立广州市-清远市营商环境对口帮扶长效机制。二是为做好推动承接产业有序转移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印发《促进承接产业有序转移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出台了包含9项优化环境加快推进广清纺织产业有序转移工作任务的清单。三是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23年加快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暨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了188项责任清单内容,并将清单推进完成情况作为今年营商环境年度考核重要参考依据,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目的。四是持续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印发《清远市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及时了解实施过程中市场主体的意见,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完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继续组织市直有关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的排查工作,目前已累计开展了5期排查工作,发挥了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健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机制

  根据《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2年)》和《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规范(2022年)》,编制《清远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在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对信用信息进行编目挂接,并指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规范归集各类公共信用信息。截止目前,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依托市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共归集2199类信息资源40987.53万条数,并将相关数据推送给“粤信融”(清远)平台、清远高新区科技信用金融服务平台等11个应用系统,同时依法依规在“信用清远”上公示信用信息545.5万条。同时将相关数据推送给清远市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政企通”平台、“粤信融”(清远)平台、清远高新区科技信用金融服务平台等11个应用系统,为实施“信用+智慧”监管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五)依法加强监管与审批工作

  一是强化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印发《清远市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清远市推进废弃汽车治理行动方案》,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前期工作。加快构筑碳达峰政策体系,编制完成清远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开展碳排放总量测算。二是抓好能源领域安全监管。制定印发《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安全工作制度》,从会议制度、领导包片负责制度、局领导每季度带队检查督查制度、检查督查制度、共享信息共编报告制度5个方面共谋打造全市发改系统网格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三是抓好成品油网上审批工作今年以来完成97家次成品油经营企业网上审批业务,其中新建领证6家,到期换证6家,注销15家,歇业2家,注销领证13家,法人变更55家。

  (六)以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为重点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持续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各项配套措施,扎实开展保供稳价工作。目前我市已明确了重要民生商品调控目录清单和重点保供企业名单,建立了价格监测预警、价格补贴联动、市场预期引导和涉价舆情管理工作以及市场监管等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合法性审查。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共完成5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合规合法。二是及时评估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清远市区出租汽车(巡游车)运价调整方案》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并经市政府同意,延长有效期。

 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积极配合省、市做好行政执法办案及数据公开有关平台工作,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班,落实“粤执法”平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完善《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管理制度》,落实“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的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主动、及时地向公众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加强学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加强学法与执法人员管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水平,专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诉讼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法并参与年度学法考试,参学率、合格率均100%达标。进一步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组织在编在职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持证执法。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落实《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工作实施方案》,结合《2021年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相关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化,着力提高全局行政执法管理能力水平。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积极开展新行政复议法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涉及行政复议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我局没有涉及此类规范性文件。二是扎实做好网信办、12345、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等系统平台的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强化服务理念,依法依规做好办理流程,提升工作质量,更好的满足群众需求。截止目前,共处理信访、投诉、热线等案件165余件,每一案件落实做好跟踪处理回复工作,确保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九、存在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化,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还不够深入,部分干部职工对法规法律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差距,法律意识不强,法治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共有38人,执法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各执法科室中真正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一般只有1~2 名,无法满足执法覆盖的需要。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存在偏差,影响行政执法效果。

  (三)法治宣传形式教单一,多是传统单向渠道传播缺少互动性、吸引性、创新性,法治宣传的途径需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平台、载体有待增加,普法精准度仍需加强。

  (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部分指标与先进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如在开办企业未全面实现“零成本”,未实现电子印章和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有待提升,并联审批、联合验收、区域评估等重点改革仍待推进,网络报装未纳入公共服务“一次办”改革范畴,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较低,未设立政银保业务,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五)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还有差距,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优化政务信息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行政执法水平等方面还有待提高。

十、下一步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全局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工作不断深化。

  (二)制定营商环境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压实部门责任,督促各负责部门认真查找短板,克服困难,不断突破和改进,争取打造市场主体满意的营商环境。

  (三)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充实执法队伍。

  (四)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展互联网新媒体互动式普法,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宣传教育,加强《价格法》《安全生产法》《国防动员法》等发展改革业务领域重要法规及应知应会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