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发改能环函〔2024〕33号
英德市发展和改革局:
来文《关于清远市序号162#编码英61#加油站规划点扩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水平、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同意清远市序号162#编码英61#加油站在原址基础上扩建(详见附件)。
二、请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扩建竣工后,你们要依据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复核,凭有关材料报我局审批并申领新证后,方可办理营业手续。
三、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加油站业主需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专此函复。
附件:加油站扩建规划确认表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5日
(联系人:付国丽,联系电话:0763-3663733)
附件:
加油站扩建规划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