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5〕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8月10日
粤发改发电[2015]89号.pdf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