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1-16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各司其职,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主要通过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单位正门滚栏宣传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公开信息1556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工作信息包括:通知公告191条、工作动态89条、商品住房备案信息780条,其它496条(菜篮子信息共486条、政策法规3条、党建纪检3条、重大建设项目4条)

       (三)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通过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网站(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fzhggj/)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2年本局共收到6条信息公开申请,在限期内已答复办结。

四、2022年,本局共收到19条网站留言,12345服务热线收到28条咨询、投诉、举报。在限期内已答复办结。

五、2022年本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形式、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适时建设本局信息公开网站并定期维护。二是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并及时提供,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不断改进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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