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 清发改社会函〔2020〕4号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发改局(经促局),市国资委: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财金函〔2020〕3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落实。一并明确申报流程如下:
市属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统一审核后报送我局,其他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高新区管委会、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和各县(市、区)发改部门统一审核后报送我局。请各单位以正式公函向我局报送企业名单申请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正式公函扫描件和表格电子版(市发展改革局社会发展科邮箱:qyfgjtzk@126.com),每周限报1次,截止时间为每周三下行18:00前。我局汇总审核名单后于每周四上午12:00时前报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zip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