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评选2019-2021年度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征求各地单位纪检部门意见、集体研究决定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提出拟推荐对象。现对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内提出。
受理单位: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3379882
联 系 人:肖环
特此公示。
附件:拟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表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2日
拟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表
表一:拟推荐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集体
表二:拟推荐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