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1-18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的工作指导下,根据《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清远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及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推动行政权力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现将相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局党组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党员大会等,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真正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二是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胸怀天下,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三是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的参谋助手,找准发展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二、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学习,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提升普法成效。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强化干部队伍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订阅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教材读物,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

三、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党组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做好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任务。开展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落实。

四、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一)加强权力制约严格行政监督

       局班子严格执行《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领导干部正确履职、规范用权,进一步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直属单位依法行政。同时,要求直属单位制定完善本单位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并结合年度综合考核开展检查,确保落实民主集中制。

(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贯彻落实《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的内容、形式以及具体要求,保障社会及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监督。2022年,我局就安全生产、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邀请主流媒体出席并进行采访报道,促使重大政务工作及时公开,加大工作透明度,让市民群众更好地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清远市发改局微信公众号以及单位正门滚栏宣传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工作动态,坚持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2022年政务网站公开信息1556条,通知公告191条、工作动态89条、商品住房备案信息780条、其它496条(菜篮子信息共486条、政策法规3条、党建纪检3条、重大建设项目4条);信息公开申请6条,在限期内已答复办结;网站留言19条,均已答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1.联合市商务局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全面实施2022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2.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工作要求,组织市直有关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积极开展排查,一是针对国家通报的案例,明确了排查责任分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研究国家通报案例的具体内容,对照分工全面细致地排查是否存在类似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求各地各部门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发现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要不定期报送我局。2022年已完成3期案例的排查工作,排查出的两类情况已报省。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参照广州等先进地区,通过实地调研,结合清远实际,印发《清远市2022年加快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责任清单》,提出217条优化营商环境的改进措施,并将 2022 年营商环境责任清单推进情况纳入2022 年年终绩效考核。《清远市2022年加快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责任清单》作为我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抓手,截止12月26日,已完成215项,全年预计完成216项,有力推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稳步前进。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2022年清远营商环境评价成绩从2021年第三档跃升到第二档。

(五)创新完善监管方式

       1.建立信用承诺归集公示机制。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归集各市场主体在办理行政审批和证明事项签署的信用承诺信息及其践诺信息,全面推进信用承诺制。截止2022年12月,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共归集承诺履约信息126.37万条,在“信用清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信用承诺书2210份。

       2.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贯彻落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326号)要求,推动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科研、税务、金融、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消防安全、医疗卫生、文化旅游、住房保障、劳动就业、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招标投标、信用服务、社会组织管理以及会计、能源、粮食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监管。目前,已在纳税、消防安全、市场监管、工程建设、产品质量、科研等16个重点领域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3.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我局与市场监管局等42个部门先后在海关、税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政府采等18个重点领域签定联合奖惩备忘录,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梳理联合奖惩措施,给予诚信主体在教育、医疗、文化、审批、交易等公共服务方面享受便利,对严重失信主体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范围内实施联合奖惩。截止2022年12月,我局依法依规对3467个(次)诚实守信主体、1579个(次)严重失信主体实施社会公示等联合奖惩措施。

(六)依法依规开展价格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严格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定价范围和定价权限实施价格管理。在制定和调整价格过程中,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积极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等程序。依法应当开展成本监审、专家论证、价格听证、风险评估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定价的规范化、透明化和科学化水平。

       2.开展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一是更新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9月2日,我局根据政策变化更新公布了《清远市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对城镇供水供气企业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7月26日,我局在网站公开发布《关于规范清远市区管道燃气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关于规范清远市区供水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要求供气供水经营企业严格对照《目录》清理规范服务收费项目,与目录内容不符的服务项目,不得收费或变相收费。

(七)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民生项目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转下达2022年中央投资计划,其中2个项目成功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并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8500万元,分别是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佛冈体育中心建设工程2000万元和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实训中心及配套工程项目6500万元。

(八)抓好成品油审批监管

       一是抓好成品油网上审批工作。截至12月底,已完成63家成品油经营企业网上审批业务,其中新建领证8家,注销领证9家,重建领证2家,法人变更17家,名称变更4家,到期换证11家,注销10家,遗失补办2家。二是把好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审关。认真开展全市290家成品油经营企业2021年度年检工作。

(九)抓好能耗“双控”监管

       一是进一步规范节能审查工作,加强项目合规性审查,强化节能报告质量审核,深入企业做好节能审查政策宣传培训,截至12月底,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审批事项48个。定期调研,抓好事中事后监管,明确286家企业监察计划、监察内容和工作要求,有序开展节能监察。二是全面排查在建“两高”项目,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科学稳妥推进拟建“两高”项目,严把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关。三是持续抓好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对国家、省推送的各批次IP地址名单实施动态清零。

(十)应急物资保障机制逐步完善

       一是紧密组织防控物资调配,严格落实物资申请、物资装载、申办通行证、消耗补库、紧急采购等环节实效要求,并行开展调配行动,运输车辆24小时全天候就位,物资从申请到送达到位全部24小时调拨完成,确保了防控物资“调得动”、“用得上”。闻令而动,全年紧急调配应急物资44批次,其中防控物资28批次,省级救灾物资13批次,市级救灾物资3次,共计174.5433万件,畅通采购渠道,采取紧急采购、网上电子竞价等便捷式采购方式及时补库价值近900万元应急物资。二是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12个市直相关单位组成清远市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工作专班,印发了《清远市加快建设并用好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实施方案的通知》,确保在发生大规模本土疫情实施大面积封控管理措施等极端情况下12小时内能启动中转接驳站运行。并于10月27日,在清城区源潭镇中国南部物流枢纽园区组织开展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应急演练。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合法性审查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今年截至目前,我局共完成3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合规合法。二是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根据《清远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及时开展梳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等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工作。举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讲座,邀请省级有关专家现场授课,深入学习并提升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知识技能。我局编制的《清远市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纳入《清远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要求落实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划》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并按照规定向市委请示报告以市政府名义于11月17日印发。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积极配合省、市做好行政执法数据有关平台工作。积极参加清远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业务应用培训。完善《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管理制度》。落实“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确定本单位执法信息公示系统的填报人、审核人、审批人并加强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实施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时,全程佩带行政执法证件。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结果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执法信息在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按照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 5%的要求,配齐法制审核人员2名。

(二)加强学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学法与执法人员管理。制定年度学法普法计划,主要领导主动学带头学。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普法、专题学习《宪法》、《信访工作条例》、《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员参与年度学法考试,学习时长、考试成绩均100%达标,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以及依法行政意识得到显著提高。进一步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组织在编在职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持证执法。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落实《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工作实施方案》,结合《2021年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相关规范,在全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以及在全市发改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着力提高全市发展改革部门行政执法管理能力水平。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第三方专职法务机构协助开展有关工作,发挥律师顾问职责作用。落实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积极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营造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良好氛围。我局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2022全年没有被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扎实做好网信办、12345、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等系统平台的热线咨询、投诉、举报等案件的跟踪回复办理工作,确保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八、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准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还不够深入。二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还需更进一步。三是“三项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执法案卷卷宗归档等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法治素养还有待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机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工作与国家、省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九、下一步计划

       准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继续做好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加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持续提升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学法机制,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宪法及各项法律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全员法律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全局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切实落实。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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