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更换价格监测点的公示
根据我局工作安排,现更换以下单位作为我市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承担相关价格监测任务,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测认定中心反馈。
联系及传真电话:0763-3372902
2023年2月10日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更换价格监测点的公示
根据我局工作安排,现更换以下单位作为我市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承担相关价格监测任务,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测认定中心反馈。
单位名称 |
所承担机构监测任务 |
报价员 |
清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广东省生猪、仔猪、母猪及饲料价格监测周报 |
谢汶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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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