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9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逐级审核推荐,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省评选领导小组初审反馈,推荐清远市节能中心为节能先进集体,推荐陈凯、胡婷、钟文超三位同志为先进个人。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节能先进集体:清远市节能中心
二、节能先进个人:1.陈凯,男,中共党员,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与资源环境科科长;2.胡婷,女,中共党员,清远市节能中心副主任;3.钟文超,男,中共党员,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协调股股长。
三、反映情况方式: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
四、公示时间
2023年4月13日-4月19日
联系电话:0763-3867127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0号
邮编:511518
附件:1.清远市节能中心先进事迹.doc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