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6号)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咨询参谋、智力支持的作用,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成品油经营企业和电力行业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调查、安全方案论证、技术支持、宣教培训等工作,依据《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推荐征集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要求,我局委托清远市安全生产协会根据申报材料对申报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现按要求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7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与资源环境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3867365,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10号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与资源环境科,邮编:511518)
附件: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专家认定名单.xls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