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安排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5-30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和中共清远市委  清远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清发〔2022〕5号要求,为更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内法规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

  2.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运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及学法考试。

二、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开展精准普法

  3.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的意见,推进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4.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落实好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推动全局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5.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法治宣传。大力宣传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总体国家安全观、粮食安全、惩治和预防犯罪、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开展平安清远建设重点领域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宣传活动。

  6.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围绕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毒品预防、反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反邪教、用电安全、电力设施保护、个人信息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等法律法规,结合“3·15”“4·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三、强化组织协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7.压实责任,强化党委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市委普法办相关工作任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压实普法和执法主体责任。

  8.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机制。举办二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落实完善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参加全市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全体干部网上学法考试;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四、2023年学法普法具体安排

  (一)各科室和直属单位通过集中宣讲宣传、主题活动宣传、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等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作推送普法宣传系列材料,广泛宣传本系统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市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二)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创新普法形式,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培训。重点推进事项如下:

时间

学习主题

统筹科室

4月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国家安全宣传日活动

机关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5月

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

体改信建科

6月

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行政审批科

6月

禁毒法、反诈法、信访工作条例、学法考试

政策法规科

7月

安全生产月、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能源与资源环境科

8月

价格法

价格科

8月

党内法规

机关党委、办公室

9月

行政诉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10月

世界粮食日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粮食与物资

管理科

11月

党内法规

机关党委、办公室

12月

12.4宪法宣传周活动

政策法规科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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