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石角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10-28

一、项目概要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可为石角镇内各工业园区用热企业供应合格的蒸汽,电厂近区(清城区)110kV及以下电网具有完全消纳清远石角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的电力空间。项目建设地点在清远清城区石角镇华清产业大道(祺美铝业靠南侧)。

拟建设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抽凝热电联产机组,暂按GE公司6FA.03型燃机、“一拖一”多轴机组考虑,即每套联合循环机组由1台燃机、1台燃机发电机、1台余热锅炉、1台汽轮机和1台汽轮发电机组成。每套机组在100%负荷保证工况且抽汽工况下总出力为111.9MW。厂用电暂按约2.8%计算,2套机组送入电网电力约为218MW。

项目建筑主要包括:主厂房、集控楼、锅炉补给水处理站、空压机房、启动锅炉房、检修间/材料库、消防车库等。源拟采用国家管网广东省天然气公司,通过天然气管网从石角门站专用输气管线至厂区外天然气末站。天然气管网的线路距离约7km。年用气量2×1.34×108Nm3,年发电量118.346万MWh、供热94.4万GJ。电气出线以110kV电压等级接入220kV堤岸变电站,线路长度约2.4km。220kV堤岸变电站需扩建2个110kV间隔;厂址所在区域目前暂未规划市政供热管网,供热半径约7km。总用地面积约107.7亩,现状为工业用地且为空地,不涉及拆迁。项目投资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及相应公用设施。

工程动态投资11134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17万元,项目计划总资金113165万元。工程静态投资107993万元,其中热网工程706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355万元。资金来源:资本金占工程动态投资的20%,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贷款解决。贷款利率4.9%,按季结息。借款偿还期取15年(不含宽限期),采用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流动资金中30%为自有资金,其余拟向国内银行借贷。项目计划投产时间为2023年4月。

根据国家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文件要求,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特设本次公示,以深入、全面、真实了解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该项目实施的态度;               

(2)该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该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4)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能源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城市花园紫荆苑

电话:13828580864             

邮箱:74692905@qq.com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咨询机构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晓路宝成街10号A座1802室

联系人:孔维斌         电    话:020-34392366

传  真:020-84051161   电子邮箱:2403549395@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和公示有效期

(1)主要方式

公众对于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单位提出。

(2)公示有效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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